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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品牌標志物的設計
作者:喬春洋 日期:2009-11-26 字體:[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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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標志物是表示品牌圖形的符號,是品牌中可以被識別,但不能用語言表達的部分。例如金利來的毛筆字體“GoldLion”字樣、雀巢咖啡的鳥巢圖案、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紅鳳圖案等。品牌標志物是構成品牌識別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視覺語言,它通過一定的圖案和顏色,把產品特征、品牌價值乃至企業的經營理念等信息以融合化的符號形式傳遞給公眾和消費者,以達到認知品牌、傳播品牌、促進銷售、提高效益的目的。
品牌標志物可以根據其形態的不同而將其劃分為表音標志物、表形標志物和圖畫標志物,根據其內容的不同又可將其劃分為名稱性標志物、解釋性標志物和寓意性標志物。
品牌標志物是公眾識別品牌的“指示器”,它能夠引發品牌聯想,加深品牌認知,提高消費者的品牌忠誠度。如勞斯萊斯象征最名貴典雅轎車的品牌形象,除高質量的設計與制作之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品牌標志“飛翔女神”。它給人一種靜謐中的速度感,使該轎車既雍容華貴又充滿神奇,造就了轎車行業中極為顯赫的品牌。因而品牌設計還應考慮企業、產品、市場和消費者等因素。有的學者提出了品牌設計應遵循六項原則,即營銷原則、創意原則、設計原則、認知原則、情感原則、發展原則。
也有學者認為應當遵循簡潔鮮明原則、獨特新穎原則、準確相符原則、優美精致原則、穩定適時原則等。
從世界范圍來看,品牌設計經歷了從20世紀初的現代主義風格到20世紀中后期后現代主義風格的演變過程。但不管什么風格,都要體現企業經營理念,有利于品牌創立,能跟上時代步伐,永葆青春和活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得知,品牌設計有以下禁區: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國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1)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2)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
(3)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
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喬春洋:品牌戰略研究專家 詩人 現任廣州嘉煌品牌策劃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品牌協會特聘專家、中國品牌研究院研究員、中國詩歌學會會員、廣州市作家協會會員。曾經服務過的品牌有華帝廚具、歐普照明、華藝燈飾、亞洲鋁業、宏仁企業、浩宏陶瓷、大富豪家具、保馳捷汽車養護等,有豐富的品牌 實戰經驗。詩歌思想純正,格調高遠,激情奔放,意境優美。散發著青春的魅力,折射出時代的光芒。已出版的主要著作有:《中國古代文化常識》、《現代學校管理》、《品牌論》、《品牌定位》、《品牌文化》。 待出版的著作有:《暮色中的列車》(詩集)、《品牌美學》、《品牌系統工程》。聯系郵箱:chunyangqiao@tom.com